一枪制敌的困惑:警用手枪的威力

和军用手枪追求大威力不同,警用手枪的使用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尤其是我国的法律规定警方使用枪械制服犯罪分子是必须要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之下。这就要求警察必须在最关键的时刻一击制敌,不然穷凶极恶的歹徒就有可能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对警察自身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前不久发生在深圳的人质劫持事件中,2名警察连续向犯罪分子射击12枪才将其彻底制服。而根据一般的警匪交火记录,双方枪战的发射量一般不会超过5发。而这一次仅警方发射量就达到如此之多,却是令人匪夷所思(劫匪是持刀还不是持枪的)。
      
        对于这一次行动所使用的枪械,是我们大家都比较熟悉的64式,而且其威力较小也是众所周知的。面对事后的诸多质疑,深圳警方辩称之所以使用威力较小的手枪,是担心大威力手枪侵彻力太强,会击穿凶犯后误伤群众。这种观点似乎非常合理。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我国传统的老三枪(54、64、77)以及现在的92式都存在着穿透力不足的现象。尤其是有些凶犯依靠建筑物为依托,负隅顽抗或者驾驶汽车进行逃逸时,手枪的穿透力明显不足。我国的警用枪械过分的追求安全性,却忽视了枪械本身的功能是其杀伤性。因此使得许多警察在办案中无法把握最佳的射击时间。加上法律规定一些情况下必须先鸣枪示警、人群密集区不许射击、射击时应采取跪地斜上射击姿势(使得子弹击穿罪犯后按照斜上角飞出,避免伤及无辜)。这样一来看似群众安全了,但是警察和人质的安全却失去了保障。
      
       在下曾经举过美国警察的例子,就是美国警察在七八十年代曾经用警用左轮手枪代替传统的M1911手枪,结果造成了很多起与歹徒交战无法击倒罪犯而使得罪犯有能力继续还击造成警察伤亡的的案件。众多警察纷纷停职以示抗议,要求政府配发大威力手枪,否则拒绝上岗,最后不得不将M1911重新作为警用手枪使用才平息了这场风波。1996年美国洛杉矶银行劫案,身穿重型防弹衣手执AK步枪的歹徒根本无惧警方手枪的射击,甚至在火力上压制住了警方,直到警方使用步枪才将其制服。因此美国警方的枪械管理制度较为宽松,只要警局经费允许,警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提出申请采购枪支,这就使得美国警察现在的配枪型号较为驳杂。从威力较小的通用左轮,到威力适中的伯莱塔、格洛克,还是大威力的史密斯左轮应有尽有。而我国警察的配枪制度则十分严格,一般都不是专人专用,只是遇到紧急情况后临时派发,警察也缺少能够选择的机会,跟别说还能和上级机关讨价还价了。不过为一时的欣慰的是我国的枪支管理制度极为严格,民间也极少能够得到像样的枪械,因此警察面对的实际压力较小。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真到了危机关头,我们也不能拿警察和群众的生命去冒险。

[ 本帖最后由 diaojun2005 于 2010-7-4 16:40 编辑 ]
评论(269)



引用:
原帖由 ls0411 于 2010-7-12 08:07 发表
同意98楼的观点,国内警用武器的不重视由来已久,过去是没有条件专门研发警用枪支就用军用枪凑合。现在是有条件了但没有重视警用枪支的研发。64小砸炮之后比较出名的只有一款警用左轮的研发。

PS:98楼的,你不会 ...
好像是我……凑字数,否则要被斑竹扣分~



回复 10楼 的帖子
感觉我国的初衷是好的,限制枪械,无论是警用还是民用。不过万一遇到有重武器的歹徒,那警察咋办



凑热闹讲个实战,最近的广州女警击毙劫持人质事件里的那个英姿飒爽的女警,用的似乎是54,但是按道理说,她没必要连开4枪。难不成枪法太臭,怕没有一枪毙命?那么近的距离(应该小于10米吧?),一枪中面部三角区必死啊



我记得中国的警用手枪很多都很烂,20米外就打不准了。



首先要看我国警察的类别。

大多数文员类的警察实际是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可偏偏这些警察占很大比例。这也是上海杨大侠一人一刀杀入警察总署底气所在。如果当场有几个配枪的警察,早就把杨大侠当场击毙了,也没后边那么多废话了。

户籍警之类的基层派出所应该是有枪的,但是管理比较严格,除了领导一般人平时是领不出来的。

经常配枪的应该是刑警,这些人常年处理重案,遇到的罪犯从腰里掏出西瓜刀就冲上来很正常。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装弹量就更重要了。我觉得警用手枪最起码也要15-20发的装弹量,这样起码可以对付5-8人的围攻。而且高精度,小装弹量的警用枪械在近距离对付无自动火器的对手还可以,如果远距离压制,8发的装弹量会被人打的抬不起头来。



我觉得吧,警察日常应该配发非致命武器,像什么网枪电击枪一类的。因为中国和外国不一样,中国人如果有非份之想的话,大部分还是用刀的,用非致命武器足以制服。如果真碰上用枪的悍匪,还用什么手枪,直接冲锋枪突突。而且冲锋枪威力穿不透防弹衣这个问题也几乎不存在,中国的匪还没进化到穿防弹衣拿AK的地步,真到那地步了,请参考2007年年底河南省那位被九二步战突突死的兄台。



从结构上看,左轮好处是死火直接按板机,再次击发就行了;而64的话,需要拉套筒,复位,再击发,紧急情况下,是肯定来不及的……

这点看,左轮结构要好些。集合我国土地辽阔,各地公安部门器材保养水平差异极大的特点看,更应配备左轮——二十年前的子弹还拿出来用,这情况在我国偏远地区很正常吧……

所以,从警用枪械可靠性看,再结合我国特点,应该换装左轮结构的警枪。PS:新装的92左轮是悲剧……

我国不是美国,真正开枪机会极少,这点一定要和西方国家区分开来,适用我国的警枪应注意以下几点:

1、穿透性的问题。为减少贯穿目标后的后效杀伤,应该尽量降低穿透性。

2、便于携带,但造型不宜过于小巧。警枪除了射击杀伤目标外,还一个作用是威慑,外形也应注重,不能太小巧了,如PPK……此外,用枪柄砸人也应考虑进去,稍微多露点出来,毕竟在我国真正开枪的机会很少很少。

3、声音。是的,鸣枪示警也是警枪的一个职能,设计时应注意,别打一枪声音软绵绵,应该声如惊雷,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才行。

4、保险。保险设计应非常可靠,这点上54非常烂……

5、枪械用料精良,结构简单,设计时要考虑到枪械常年不被保养情形。(多年来我国很多地方的基层公安部门是把枪锁枪库里的,有些地方几年甚至几十年都用不上一回,一真有事,又要求能马上打的响,悲剧…)



引用:
原帖由 buliesi 于 2010-7-12 16:48 发表

好像是我……凑字数,否则要被斑竹扣分~
果然,看你的文字风格和id就感觉到应该是你了。可惜你们这些老家伙一个个都离开铁血了,我也很少去那里潜水了。



可以考虑使用达姆弹,根据国际法罪犯不受公约保护,用达姆弹的会就可以保证一枪制敌了。



可以用CS里面匪徒专用的那把破手枪,威力小,比较适合警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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